[摘要] 一位在交行石家庄中山路一家支行办理了贷款业务的女士告诉记者,她期待着今天银行能够给她放款,因为她的遭遇和《购房者二手房买卖遭遇银行“坐地涨价”》中的当事人一样,在今年8月份就和银行签订了一份贷款协议,把房子抵押给了银行,当时约定的是基准利率,可是上周银行又让她去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把利率上浮了基准利
昨日热线电话及邮箱接到不少读者关于遭遇种种贷款难的投诉。读者对银行这种行为感到不满的同时,又颇为无奈。
一位在交行石家庄中山路一家支行办理了贷款业务的女士告诉记者,她期待着今天银行能够给她放款,因为她的遭遇和《购房者二手房买卖遭遇银行“坐地涨价”》中的当事人一样,在今年8月份就和银行签订了一份贷款协议,把房子抵押给了银行,当时约定的是基准利率,可是上周银行又让她去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把利率上浮了基准利率的10%。可即便是这样,贷款仍然没有顺利发放下来,“银行的人说,8月的额度用完了,只能看看9月行不行了,卖家也以没有拿到钱为由不给腾房,难道要逼得我居无定所流落街头吗?”
而网友“猎人”则遭遇了贷款“空白合同”事件,这让他心里很没底。“上周刚签的(贷款合同),对此也打了不少问号,但银行工作人员和中介表示程序就是这样,作为弱势的我们也没办法。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能不能批还不知道呢,要是不能批干嘛要签合同?既然签合同为什么是空白的?这样将来怎么写不就是银行说了算嘛?现在心里还在打鼓呢,国家有没有相关规定啊?这种情况要是产生纠纷该怎么处理?”
不少读者都提出了这样的质疑,签订合同后,银行再调高利率、或者签订空白合同到底合规吗?这种所谓的“自愿”软钉子背后,又有着怎样强硬的霸王条款成分?本报将继续征集读者此类遭遇,并将就此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
征集贷款“霸王条款”当事人
近段时间来,银行利用单方面修改贷款利率、签订贷款空白贷款合同等手段,以放款为条件要求贷款者提高贷款利率,或者用贷款搭车销售基金、保险等产品等行为在各地陆续出现,本报特向广大读者征集此类线索,凡有上述遭遇的读者可以联系本报,本报将就有代表性的个案进行采访报道、协助进行沟通,并将有关线索反馈给监管部门。电话:6756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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