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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委员建言土地集约 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应分类

云南网  2012-02-14 16:50

[摘要] “村庄上山”不是简单的拆旧村、建新村。针对新建的村庄,结合新农村建设、拆村并点等工作,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村庄上山”所选择的地理位置应该尽量选择条件适宜的荒山、荒坡、滩涂等,避开森林植被和土地资源保持良好的山地。

“村庄上山”不是简单的拆旧村、建新村。针对新建的村庄,结合新农村建设、拆村并点等工作,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村庄上山”所选择的地理位置应该尽量选择条件适宜的荒山、荒坡、滩涂等,避开森林植被和土地资源保持良好的山地。

在我省提出“城镇上山”的发展之策时,省政协委员李坚、何宣认为应积极推进“村庄上山”。他们认为,多年来,由于管理工作滞后以及建新不拆旧、房屋继承等传统因素影响,农村普遍存在着失管严重、建设无序,乱占滥用耕地、超标占用宅基地等现象。致使耕地流失加快,土地利用率总体偏低,土地粗放利用和限制问题较为突出。

他们建议,学习借鉴“城镇上山”的经验,推进“村庄上山”。结合正在开展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妥善处理好建设发展、环境保护和土地集约利用的关系,合理规划布局,解决村庄布局过于分散和耕地资源被盲目占用等问题。

此外,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有计划、分阶段地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货币、股份、异地宅基地等多种模式。

旧城、城中村改造应分类进行

城中村应当如何改造?省政协委员何道峰以广州和昆明为例分析指出,自广州开展城中村改造以来,其开发模式一变再变,从拒绝开发商完全由政府主导,到政府主导引进开发商,再到村集体资助与开发商合作或村集体自己开发,广州一直在探寻适合的改造模式,形成了“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城中村)、分类指导规划、区别政策引导的“三旧”改造模式。

广州并不是统一的摊平重建,而是主张“分区分类、一区一策”。

相比之下,昆明更侧重于整体片区的规划,但对于不同属性的用地,昆明尚未有明确的指向性指导开发政策。开发企业往往会因界定不清而无法与被拆迁方达成共识。

由于改造期过于集中,且没有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城中村)的政策,规划和土地收储的差别化政策,致使各利益相关方从改造中和损失不均衡,影响到开发进度。尤其是对一些涉及单位过多、土地规模大、产权分散的区域性改造项目,出现了长期滞后无法推进的情况。

为此,他建议将旧城改造按旧城、旧厂房、旧村庄(城中村)加以分类制定政策,区别对待,减少冲突和矛盾,增强各利益相关方的平衡与协调。

打造云南儿童文学精品力作

省政协委员汪叶菊认为,在新中国的文学版图上,云南从来就是一个原创儿童文学大省。云南儿童文学汇集了一支由老中青三代作家组成的作家群——“太阳鸟作家群”,被同行公认为“崛起的新山脉”。

进入21世纪后,云南儿童文学创作出现了一些明显变化。一方面,由于退休、调离、兴趣转移等原因,原有“太阳鸟作家群”自然减员;另一方面,一批儿童文学创作新人大量涌现。“生态文学”是新世纪云南儿童文学创作的一大主题,我省得天独厚的创作资源为作家提供了可供创作的土壤。

为此,她建议应举全省儿童文学作家之力,创作作品,打造中国地域儿童文学品牌,共建“七彩云南”少儿文化世纪高地,争取尽早实现走到同行梯队行列,并且实现文学与文化产业全面接轨,为“两强一堡”建设,贡献云南儿童文学界的智慧和创造力。

应把支持云南儿童文学精品力作的打造,搭建平台,培养人才,特别是25个少数民族的儿童文学作家的培养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来抓。出台“七彩云南儿童文学人才振兴计划”及“七彩云南儿童文学作品出版计划”。

延伸阅读:广东中山放松“限价令”难成连锁效应

龙年伊始,一则消息引发轩然大波:广东中山市将商品房限价从每平方米5800元上调至6590元,作为今年以来放松限价令的城市,中山此举引发了广泛的猜测和质疑:是否为变相放松房价调控政策?是否会引起其他城市效仿从而产生连锁效应?记者赴中山实地探访并了解各方人士对中山市此举的解读。

限价令放松引发多重质疑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记者证实,从1月22日开始,中山市住房限价已由去年的每平方米5800元上调至6590元,在这个标准之下成交的商品房均可正常进行网上备案。

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11月10日,中山市出台“限价令”时,就设定了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当时就有公众质疑这个有效期不到两个月的限价令的真实意图。

此次提高限价,中山市有关政府部门既没下发文件,也没有在媒体上公布,只是在春节假期的天实际开始执行新标准。当地不少群众都认为,这种提高限价的时间和方式令人感到蹊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受访者说:“本应让群众广为知晓的事情,政府部门却如此低调行事,是不是心虚呢?”对此,中山市住建局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黄民强说:“是因为春节假期的原因,大家没关注到,再加上目前中央、省里还没有出台新的调控指标,中山市未来可能还会进一步调整,所以才没有明确发文。”

为什么调高限价的幅度刚好是11%,这个幅度是否合适?据中山市有关部门解释,刚刚在年初中山市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中山市GDP增长目标为11%,因此,按照“商品房价格涨幅低于GDP增幅”的原则,确立了新的限价增长幅度为不超过11%。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中山在“原则”内可能地提高了限价。而且,这一增长水平是建立在中山市去年一手住宅实际成交均价,即每平方米5936元的基础上,并不是以旧的限价为基础,如果按照后者为基础,则新的限价增长已经超过11%。

部分关注房地产市场的专家对调高限价的基础是否合适也提出了疑问。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胡刚说:“中山市去年实施限价令仅仅一个多月,有关政府部门是否认为这一房价水平已经达到了完全合理的水平?在这样的房价基础上再提高限价是否合理呢?”对此,黄民强并未直接回应,只是称,2011年,中山市房价最终同比增长12.56%,低于当年GDP的增速,实现了调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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