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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次购房将获个税返还 称符合限贷限购力度

证券日报  2012-07-24 08:36

[摘要] 7月23日报道,江苏省南京市政府今日下午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并加大公积金政策对首次购房的支持力度。据悉,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住房,将视同南京户籍,并可按五年内个人所得税市以下留成部分,给予购房补贴。

7月23日报道,江苏省南京市政府今日下午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并加大公积金政策对首次购房的支持力度。据悉,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住房,将视同南京户籍,并可按五年内个人所得税市以下留成部分,给予购房补贴。

今日下午,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表示,为鼓励扩大内需、拉动南京房地产消费,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者首次购房家庭给予公积金贷款支持。意见还指出,南京年底前发放10-20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

南京市商务局副局长何小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南京这次涉及到住房消费的政策,完全符合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符合限贷限购力度。南京将扩大住房消费,着重加强房地产市场发展,特别是扩张和引导普通商品房的消费,鼓励首次置业和正常改善性需求,还会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促进低收入人群的住房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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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下午,南京市政府发布《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住房,视同南京户籍,并可按五年内个人所得税市以下留成部分,给予购房补贴。业内相关专家称南京政府此举,是对“限购令”的变相松动。而近一个月内,南京政府在土地出让上也频频出手,一共推出了51地块,也表明南京政府迫切希望促进房地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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