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12]054-06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石国土资[2012]2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12]054-06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保障性住房配建 | 回迁情况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加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012]054号 | 振岗路南、振头村西 | 9547.6 | 商服 | ≤3.5 | ≤50% | ≥25% | 配建廉租房的比例不低于地上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配建公租房比例不少于地上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 | 40 | 6000 | 50 | 1800 | |
住宅 | ≤2.2 | ≤28% | ≥25% | 70 | ||||||||
[2012]055号 | 货场大街以西、仓丰路以北 | 63498.6 | 商服 | ≤4.5 | ≤45% | ≥25% | 住宅建筑按总建筑面积10%(5%为廉租住房,5%为公共租赁住房)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 40 | 33800 | 100 | 10200 | |
住宅 | ≤3.0 | ≤25% | ≥35% | 70 | ||||||||
[2012]056号 | 中华大街西、北二环路北 | 6765.2 | 商服 | ≤4.5 | ≤45% | ≥20% | 40 | 4300 | 50 | 1300 | ||
[2012]057号 | 东风路北、元北路南 | 15625.6 | 住宅、商服 | ≤3.1 | ≤25% | ≥25% | 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项目按规划住宅总建筑面积扣除回迁安置面积后按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 回迁房总建筑面积39017.18平方米 | 70、40 | 16400 | 50 | 5000 |
[2012]058号 | 中山路以南、胜利南街以东、煤市街以北、正义街以西、电报局街以北、大经街以西 | 92507.3 | 住宅 | ≤3.09 | ≤25% | ≥25% | 回迁房总建筑面积168465.38平方米 | 70 | 80200 | 200 | 24100 | |
商服 | ≤6.22 | ≤45% | ≥20% | 40 | ||||||||
[2012]059号 | 东二环路以东、槐中路以南 | 71485.1 | 商服 | ≤4.5 | ≤50% | ≥15% | 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项目按规划住宅总建筑面积扣除回迁安置面积后按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 回迁房总建筑面积120250平方米 | 40 | 41300 | 100 | 9000 |
住宅 | ≤3.5 | ≤25% | ≥30% | 70 | ||||||||
[2012]060号 | 体育北大街以西、石太高速南 | 36347.8 | 住宅 | ≤3.19 | ≤25% | ≥30% | 配建廉租住房的比例不少于地上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 | 回迁房总建筑面积55292平方米 | 70 | 19300 | 50 | 6000 |
[2012]061号 | 体育北大街以西、石太高速南 | 67343.5 | 住宅 | ≤3.5 | ≤25% | ≥30% | 配建廉租住房的比例不少于地上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 | 回迁房总建筑面积134282平方米 | 70 | 37800 | 100 | 12000 |
注:1、具体规划要求以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要点)为准。
2、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书面申报。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012] 054、055、057、058、059、060、061号地块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公开出让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2012年12月6日9时至2012年12月14日17时,申请人到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槐安东路18-1号)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2年12月26日17时之前,到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申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文件的,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完全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2年12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5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为2012年12月17日9时至2012年12月28日14时30分,挂牌地点为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北院)二楼大会议室(槐安东路18-1号)。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槐安东路18-1号)
联系电话:(0311)88633643 (0311)88633682 (0311)88623712
联 系 人:侯金勇 王贺忠 李根权
[2012]054、055、056号地块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
开 户 行:民生银行广安大街支行
账 号:1011014210001448
[2012]057、058、059号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
开 户 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
账 号:623012021000000050
[2012]060、061号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
开 户 行:建行和平东路支行
账 号:13001615308050510709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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