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13]040-04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石国土资[2013]1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13]040-04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保障性住房配建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013]040号 | 平涉路东,新井铁路南。东至横北居委会地,西至规划道路(平涉路),南至井陉矿务局、石家庄市长虹棉织有限公司,北至政府储备地。 | 13095.6 | 商服住宅 | >1且≤2.5 | ≤25% | ≥30% | 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意见为准 | 40 | 910 | 40 | 300 |
70 | |||||||||||
[2013]041号 | 矿市北街东侧。东至东岗头居委会地、矿区恒兴自来水有限公司,西至矿市北街,南至东岗头居委会地、矿区恒兴自来水有限公司,北至东岗头居委会道路。 | 2970.5 | 商服住宅 | >1且≤2.5 | ≤35% | ≥30% | 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意见为准 | 40 | 180 | 10 | 60 |
70 | |||||||||||
[2013]042号 | 矿市南街东侧。东至清泉居委会地、横南居委会地,西至西沟居委会地,南至西沟居委会地、青泉居委会地,北至横南居委会地。 | 27333.4 | 商服住宅 | >1且≤2.5 | ≤25% | ≥30% | 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意见为准 | 40 | 1640 | 30 | 400 |
70 | |||||||||||
[2013]043号 | 平涉路东侧。东至新西居委会地,西至平涉路,南至新西居委会地,北至中石化河北微水石油分公司。 | 1823.8 | 批发零售用地 | ≥0.6 | ≥30% | ≥30% | 40 | 130 | 10 | 50 | |
2、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矿区分局书面申报。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买。[2013]040、041、042、043号地块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公开出让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并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
2013年10月25日9时至2013年11月7日17时,申请人到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矿区分局一楼服务大厅(南纬东路96号)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3年11月14日17时之前,到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矿区分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申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文件的,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完全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3年11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为2013年11月4日9时至2013年11月15日14时30分,挂牌地点为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矿区分局二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矿区分局(南纬东路96号)
联系电话:(0311)85417897(0311)85417893
联 系 人:周彦生、张明
[2013]040、041、042、043号地块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矿区分局
开 户 行:工行矿支
账 号:0402022309245040622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0月14日
推荐阅读:9月30日,石家庄国土资源局发布了[2013]035—039号共五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挂牌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9时至2013年11月1日14时30分,这五宗土地中,包含一块城镇住宅用地,两块商服用地,两块住宅商服综合用地,还包括一块地下空间,总计约合547.67亩,挂牌初始总价达到了30.32亿元。
此次出让的五宗土地在位置分布上比较集中,除[2013]037号地是位于市中心的休门村改造项目外,其他四宗土地均位于南二环附近,出让面积的为[2013]038号地块,达到了201216.82平方米,约合301.83亩,其次为[2013]039号地块,出让面积78803.88平方米,约合118.21亩。这两宗土地在地理位置描述上完全一样,全部位于南二环路以南、新胜利大街东,由此可以推断两宗地块应该为塔谈城中村改造项目。五宗土地中出让均价的地块为[2013]037号地,出让起始价格达到了726.97万/亩,该地块为休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A区的一部分,地理位置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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