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实施一批便民服务措施。
(原标题: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批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实施一批便民服务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群众的便民服务措施
(一)增设流动婚姻登记站。除现有结婚证办证点外,民政部门在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增设流动婚姻登记站、婚姻登记专网端口和服务热线,组织婚姻登记流动队根据群众预约到流动婚姻登记站为群众办理婚姻登记。
(二)扩大异地就医医保即时结算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快推进就医结算即时结算系统建设,解决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
(三)推广就医“一卡通”。卫生计生部门利用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资源,推进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以医疗服务信息标准化、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为基础,推广远程医疗,逐步扩大居民健康卡发放范围,推广就医“一卡通”。
(四)公立医院建设患者回访中心。卫生计生部门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设完善回访中心,实行患者满意度评价复核考评制度,畅通医患沟通渠道。
(五)建立“三无”病人应急救助机制。卫生计生部门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启动实施疾病应急救助机制,保障无明确身份、无力付费、无责任承担方的“三无”病人得到及时救治。
(六)为120急救车配备专职担架员。卫生计生部门于2014年底前为各设区市120急救车全部配备专职担架员,切实解决高层住宅、老旧小区和空巢老人急救困难问题。
(七)建立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卫生计生部门在全省建立统一的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全省55所三级医院和144所二级医院实行电话和网络预约诊疗。
(八)公开透明分配保障性住房
1、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及平面媒体等方式及时公开保障房年度建设计划、开工和竣工项目、准入标准、办事程序、分配房源、摇号结果等信息。
2、推进保障房并轨运行。将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合并为保障房,统一规划建设,优化审核程序。实施“租补分离、梯度保障”制度,在规定的保障面积内,对不同困难程度的承租人按相应的梯度标准给予住房租赁补贴,将“暗补”变为“明补”。
3、拓展保障范围。将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均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同时,降低申请门槛,取消户籍限制和外来务工人员社保缴纳年限等限制条件。
(九)建立县(市、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司法行政部门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等职能资源,在全省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逐步建立面向群众的窗口化、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中心。2014年完成三分之一。
(十)为残疾人提供便捷服务。县(市、区)残联对出行不便的残疾人办理残疾证实行上门服务。开展网上接访服务,明确网上接访办理时限,一般事项涉及残联职责范围的在1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事项在30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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