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1日起,《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实施,届时将取消暂住证,取而代之的是居住证,流动人口将享受12项保障权益。
■居住证取代暂住证,带来12项权益
36岁的孔凡全来自山东,目前在石家庄客运站经营着一家饺子馆。“虽然来这儿9年了,可我还是外地人。户口在老家,申请保障房的机会都没有,办了居住证可能就容易了。”昨天,爱看新闻的孔凡全说。
3月1日起,《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实施,届时将取消暂住证,取而代之的是居住证,流动人口将享受12项保障权益。
“这是我省社会管理工作的一件大事。”河北省公安厅治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流动人口管理科科长、《规定》的起草人之一付江勇说,我省登记在册的191万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脚步更快了。
■3月1日起,领取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享受12项权益和公共服务
■居住证可享受12项权益
■记者:居住证与暂住证有哪些区别?
■付江勇:首先是针对流动人口从管理转化为服务;第二是规定了流动人口享受的12项权益。
■记者:居住证的办理适用于哪些人?
■付江勇:除不满十六周岁、拟居住时间不满30日以及在宾馆、学校、救助站办理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外,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后,公安派出所均应发给居住证。上述人员因特殊需要申请领取居住证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发给居住证。
居住在亲属家中的流动人口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未满十六周岁或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流动人口,可以由其监护人或者其他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登记。
在居住证发放方面,改变了多年的强制申领规定,规定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时,公安机关应当主动发给居住证。
12项权益和公共服务
1.流动人口子女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学;
2.凭居住证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以及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3.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4.传染病防治和儿童免疫规划保健服务;
5.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6.凭居住证依法参加居住地的民主选举和有关公共决策、社会事务管理;
7.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8.凭居住证并按规定条件申请保障性住房;
9.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居住地常住户口;
10.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接受公共就业服务;
11.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和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具有本省户籍的流动人口可在居住地申领、换补身份证;
12.享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