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后,国企负责人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严禁用公款为亲属和子女支付各种费用,严禁公款用于个人家庭买房、装修和交物业费等行为。日前,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资委印发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12种行为予以严格限制。
今后,国企负责人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严禁用公款为亲属和子女支付各种费用,严禁公款用于个人家庭买房、装修和交物业费等行为。日前,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资委印发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12种行为予以严格限制。
“公款买房”还需要行政禁令吗?这是一种典型的以权谋私和挪用公款行为,按照如今高昂的房产价格,“公款买房”明显涉及犯罪,在法律制度约束监控的红线之内,再出台一个行政办法去加以“严禁”,读来令人匪夷所思。
明明是法律已有明文规范的事情,非要再用行政规章的方式重复“明确”一番,这大抵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其实,相比于法律制度体系的权威和刚性而言,以行政规章面目出现的禁令只能是“传声筒”,不厌其烦、无休止地重复着“正确的废话”,貌似严格严厉严肃,实际上只有观赏价值。我们的法律不可谓不严,约束权力的法规也不可谓不细,但我们缺乏的是对法律法规的恪守和执行力——这个问题不解决,用行政规章将法律法规上的内容“阐释”多少遍,“严禁公款买房”的文件下发多少次,都或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具体到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过滥的问题上,关键是按照法律狠抓落实,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同时强化制度监管和外部监督,确保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权力不被滥用就足够了。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