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方便市民查询,目前全国各地市管理中心已陆续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业务。公积金查询途径有哪些?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多少?
追访 刚参加工作职工如何计算公积金?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每年调整一次,今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2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上调后缴存单位该如何操作?
该人士介绍,涉及到缴存基数调整的各缴存单位应在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申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资料。
调整的具体流程为:各单位应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审核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明细表》及上一年度职工工资发放表(相关表格可在公积金中心网站www.sjzgjj.cn下载)。审核通过后,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到指定的管理部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基数调整后首次缴存时,人数较多的单位应同时报送Excel、TXT电子表(同时提供打印盖章表格一式两份)。
如缴存职工人数有增减变更的,在办理缴存业务时还需提供《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明细》。
新闻内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有: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年之内的;
2、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个人购买自住住房1年(以《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为准)之内的,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查询磁卡、《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申请审批书》、《房屋所有权证》、契证,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定期余额(住房公积金的定期余额为每年6月30日结转的金额),且不得超过购买自有住房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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