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父母名下的学区房想过户给我 继承、买卖和赠与哪个划算---本报微信公众号“点兵点将点ASir”的微友郝女士前两天抛过来一个问题,关于学区房的。情形一:如果这套房产是老人唯一的房产,小于90平方米(属于普通住宅),距离上次交易满5年,那么,营业税免征,契税1.5%,个税免征。
微信公众号“点兵点将点ASir”的微友郝女士前两天抛过来一个问题,关于的。
大致意思是这样的,郝女士的父母住的是,郝女士的儿子要读书,二老为了外孙着想,同意把房产过户到郝女士夫妇名下。这样一来,郝女士的儿子就可以成为一表生。
郝女士的问题是,房产过户有三种方式,继承、赠予和买卖,不晓得哪种方式最划算。
这个问题,不少为学区操心的家长都想问。我们请ASir精英律师团知名房产律师戴和平(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来帮忙做这道“算术题”。
一、继承方式,最省钱,但是受限条件挺多。
继承从费用上来算,只有两部分:一是公证费,二是到房管局去办理过户登记的工本费。两笔费用加起来也不过数千元。
目前各地公证收费标准不一样,杭州的公证费用是按照房产的面积算,每平方为30元。如果一套90平方米的房产,那么公证费就是30×90=2700元。
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也就是说,父母只有郝女士一个女儿,那么去世后房产自然继承给郝女士。如果郝女士有兄弟姐妹,那么父母需要立遗嘱明确房产由郝女士继承,或者其他兄弟姐妹去公证放弃自己的继承权,统统让给郝女士一人。
写到这里,很多人就知道了,“继承”需要遗产人死后才能进行过户。
所以,郝女士目前的情况不适用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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