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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躁动的楼市 调控政策"步步惊心"

————2012年度石家庄楼市白皮书之政策篇

房天下  作者:张梦琪  2013-01-09 07:37

[摘要] 导语: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楼市开始转暖,临近年底,“日光盘”、排队买房的现象再次出现,各地“地王”频出,2009年楼市火爆场景的苗头隐约出现。2009年楼市火爆招致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时隔3年,楼市又开始出现火爆场景,这会否引来更为严厉的调控措施呢?

 

二季度重点房地产政策:

1、4月10日,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政府申请强拆须先评估稳定风险

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要求如果补偿明显不公,法院不能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

2、4月19日,石家庄房屋空置按20%缴纳物业费

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20%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5月27日,河北出新规:取消毛坯房 新建住房全装修交房

省住建厅向全省住房建设系统下发了《关于推进新建住房全装修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全省新建住房全装修工作。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全省新建住房全装修比例不低于60%;包括石家庄在内的设区市基本实现新建住房全装修竣工。

2012年石家庄楼市政策

4、5月31日石家庄拟出台5项楼市微调措施

继多个城市出台楼市微调政策之后,石家庄也在5月31日拟出台5项楼市微调措施,房管部门拟在坚持房地产调控的前提下,对包括限购、预售证办理、经济适用房建设等在内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进行微调,旨在促进石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1)家庭人均住房低于全省人均住房面积即30.6平方米的市民可购第三套房。(2)工程进度达到25%就能办预售许可证。(3)放宽商品房抵押担保条件。(4)鼓励用自有存量土地建经适房。(5)限购实施前购房可申请备案

5、6月7日,住建部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租金低于市场价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出台 ,要求租金低于市场价格。同时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6、6月19日,石家庄:政府投资公共保障房租住两年后可申请购买

石家庄目前正在试点“两房并轨、租售并举”制度,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整合统称为公共保障房,实行统一管理。政府投资的公共保障房,租赁期满两年后,承租家庭可自愿申请购买其承租的公共保障房。

二季度政策点评:

不合理强拆屡次见诸报端,申请强拆须先评估稳定风险规定的出台,预示着今后法院在受理拆迁案件时需更加审慎,更加维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公租房建设,受益于民、还利于民,融资渠道多元化,相关规定的出台将会对公租房建设起到更好的推进作用。

除了新政策的出台,本季度地方微调与中央调控的博弈也不断升级。石家庄在5月31日拟出台的5项楼市微调措施中, 条即“家庭人均住房低于30.6平方米可购第三套房”被指触及限购令红线,6月6日,相关部门人士则表示,曾草拟过住房限购政策微调办法,但未获上级部门批准,因此,媒体报道的限购微调政策措施不会出台,这意味着,石家庄拟出台的5项楼市微调政策正式宣告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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